桃園一名王小姐,在龜山租了一個房子,雖然只是用來當工作室,近來收到房東通知,因為鐵門生鏽,要她付2萬5更換,還附上報價單,讓她覺得很納悶,明明鐵門用久了就會有部分鏽蝕,雙方爆發糾紛。
投訴人王小姐:「阿姨我請問妳,這是屬於自然風化對不對,那個門,(對啊),完全不是人為因素嘛對不對,(不是啦他的就是),(鐵建的東西本來就會氧化)。」
明明都還是可以使用,而且也沒要退租,房東卻要求她,必須要更換,讓王小姐好納悶。
桃園一名王小姐實在好納悶她在龜山附近租了一間公寓,平時用來當工作室使用,結果日前突然接到房東說,鐵門都生鏽了,得要換掉,後來溝通幫忙除鏽,王小姐控訴明明這門是非不鏽鋼材質,會生鏽屬於自然現象,房東卻什麼費用都要她負責。
記者vs.投訴人王小姐:「很不合理的地方是,你(房東)應該先跟我溝通說,就是這個鏽蝕是我們人為導致還是社區清潔導致,你(房東)應該先去釐清這個問題,而不是只丟了一句話說我(房東)今天承租給你,你住在那邊你就是要負責啊。」
其他施工人員:「不合理,這一定不合理啊。那是門外面的是房東的財產,住的時候它是在外面淋雨,又不是我們用的。」
雖然租房子雙方都有維護的責任,但有律師就提到了,不論是房屋或是硬體設備,自然損壞,屋主確實就得負責。
只是現在為了這扇門,生鏽問題,鬧出糾紛,恐怕簽下合約時,房客都得要再細寫清楚,否則像這樣到底誰該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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