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PO出一段行車紀錄器,昨(22)晚18時許,有救護車行經台北市萬大路、東園街交叉口,在路口時突然減速停下,3名路人反而先過。影片PO出引發網友質疑連救護車都要讓行人是「矯枉過正」,對此交通部表示,會持續宣導行人遇到出勤救護車需禮讓或快速通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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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路政司長指出,依照《道路安全交通規則》規定,當救護車執行緊急任務,響起警示燈號,即不受標誌、標線號誌管制,在路上有優先通行權,因此汽車駕駛和行人就要避讓,先讓緊急車輛通過。不過也有可能有人人來不及避讓,避免出勤又發生事故,就會稍微減速。
他說,交通部會加強宣導,行人如果遇到救護車、消防車執行緊急任務,如果還沒通過路口就先等待、不要通過,如果已經在人穿道上就快速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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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洗刷CNN評台灣行人地獄污名,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車輛未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違規點數由現行1點提高至2點。現行6個月內達6點以上者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將改為1年內違規記點每達12點者,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另將原1年內吊扣2次駕照再被記點會被吊銷駕照規定延長為2年。且車輛未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或致人受傷或死亡者,罰鍰加倍,最高處新台幣3萬6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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