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桃園市流浪多日的狒狒今(27日)遭捕獲後不治,市議員黃瓊慧質疑狒狒受傷應先送醫,現場人員卻輪流拍照。市府表示,狒狒已癱軟在地上,以網子圍捕並拍照存證,沒有外傳擺拍情事。
桃園市議員黃瓊慧向《中央社》記者表示,狒狒下午3時許被發現在富岡地區出沒,相關人員前往圍捕,抓到的第一時間卻先拍照留念,還通知媒體到場,市府並發新聞稿提到已抓到狒狒,當時狒狒其實還活著,下午約5時40分就傳出狒狒死亡。
黃瓊慧說,從下午3時30分到下午5時40分中間處理過程非常有爭議,因為狒狒根本還沒送醫,處理人員可能以為狒狒身上的傷勢只是被麻醉槍射中,等媒體到場發新聞後,才發現狒狒先前已受到獵槍襲擊,身上可能還有舊傷。
黃瓊慧質疑,從下午3時30分到下午5時40分2個小時,市府農業局人員在幹嘛,現場難道沒有獸醫可先檢查狒狒傷勢,且狒狒已受傷不知是否擊中要害,正常來說,桃園市政府農業局動物保護防疫處人員如果發現動物受傷,第一時間應先移到安全地方檢查,接著送醫治療,但現場人員卻輪流拍照。
市府農業局長陳冠義告訴中央社記者,農業局人員抵達現場時,狒狒已經癱軟在地上,農業局人員立即以網子進行圍捕,並拍照存證,發現狒狒身上有傷痕時,就立即請一旁的六福村獸醫師檢視並送醫,並沒有外傳的擺拍情事。(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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