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新規定自去年3月31日上路,屢次酒、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就會被公布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23)日公布25名酒(毒)駕累犯照片,其中竟有4人酒駕達3次、1人毒駕3次,還有人拒絕酒測被重罰36萬。


酒駕拒測2次1名,陳永承(大度路一段)。毒駕累犯3次1名,洪浩翔(大湖山莊)。酒駕累犯3次4名,計有沈暐翔(安康路,酒測值0.47)、葉志成(民權西路,酒測值0.44)、劉峰濬(萬大路,酒測值0.31)、歐尚進(鄭州路,酒測值0.51)。其中陳永承為本次公布名單中處罰鍰最高者,處罰新臺幣36萬元。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表示,3月31日新法施行起,已累計公布酒(毒)駕累犯名單20次,累計217名,其中男性占98%為大宗;年齡分布主要為30-59歲(82%)青壯年居多,又以40-49歲最多(33%);駕駛機車占56%。外縣市民眾遭警方取締近7成,攔停時段主要分布在上午時段94件(43%),下午時段51件(24%)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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