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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提告了!董事長詹皓鈞按鈴 怒斥大股東龍邦:夠了

記者 王翊綺 報導
發佈時間:2022/12/16 13:13
最後更新時間:2022/12/16 13:13
泰山董事長詹皓鈞。(圖/泰山提供)
泰山董事長詹皓鈞。(圖/泰山提供)

泰山(1218)經營權之爭愈演愈烈,泰山董事詹皓鈞今(16)日赴台北地檢署遞狀,向大股東龍邦(2514)董事長劉偉龍提出妨害名譽加重毀謗告訴,展示與龍邦「戰到底」的決心,接受媒體採訪時被問及近期的爭鬥,眼眶一度泛紅,直言出售全家股票獲利的50億元已全數進到公司帳戶,絕對沒有掏空公司,豈料龍邦卻對外說泰山是「土匪、詐欺犯」,造成同仁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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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皓鈞面對劉偉龍不斷說泰山是「土匪、詐欺犯」,直喊:「夠了,不要再這樣做了!」直言交易全家的價格若能到250、300元是「夢幻價」,股東看到公司進帳1000億元也會很開心,但公司是透過市場機制掛賣,並沒有惡意賤賣的行徑,且身為泰山經營者,自己更想賣高價,賣出後也沒因此獲利了結,反而專心在本業上,完全對得起股東和同仁。

泰山經營團隊發出聲明澄清:

首先,本公司經營階層於111年12月2日召開董事會,決議及授權董事長於不超過43,500張範圍內處分全家公司股票,係希冀未來經營方向能更專注於食品本業,且有關前述處分股票之決策過程亦曾徵詢外部律師專業意見,並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充分討論,再經董事會決議及獲多數董事同意、支持後,始進行出售程序,故處分過程完全合法;其次,本公司本業為食品產業,而非投資產業,縱出售全家公司持股亦不會影響本公司食品本業,故本公司經營階層所為處分全家公司持股一事,亦未違反公司法第 185 條規定。
 

再者,本公司於111年12月5日係透過鉅額逐筆交易方式,以每股均價計187元,出售所持有全家公司股票,共計完成43,300張持股交易,因係採「價格優先」及「時間優先」之競價規則,故本公司實無從得知買受對象為何,自無與買方共謀掏空公司資產之情。另出售價格訂為每股均價187元,符合法規,自無賤賣公司資產情事。況且,出售股款總金額約80.97億元,業經本公司於111年12月7日受領無訛,利益已歸由全體股東共享,並無掏空本公司利益之情。 

劉偉龍身為上市公司董事長,理應深知對事實查證之重要性,亦當知媒體傳播效力宏大,其自應以負責任態度,事先查證所述內容之真實,並 審慎發表言論。然而劉偉龍仍於公開場合恣意貶損本公司經營團隊所為前述合法之經營行為,已嚴重毀損本公司經營團隊之名譽。故而,本公司經營團隊希冀透過此次訴諸法律途徑之提告,以維護自身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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