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鋁圈廠無薪假 員工連休4個月

記者 魏嘉良 雲林 報導
發佈時間:2008/12/30 18:20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年關將近,勞工被迫休無薪假的風波,卻持續擴大!雲林一家公司,專門製造輪胎鋁圈,外銷美國三大車廠,現在員工出面指控,公司以沒訂單為由,強迫他們「留職停薪」,從明年元旦起連續休4個月,而且公司每個月只給5千元當補貼,也扣除勞保,但勞工處表明,公司如果真的這樣做就違反勞基法。

雲林斗六市巧新科技工業公司,被員工投訴,公司強迫他們「留職停薪」,而且一休就是4個月。巧新科技員工:「從(明年)1月1日到4月30日,要留職停薪。」巧新科技員工:「現在家裡只剩我在工作,如果我連這工作也沒了,那就全家都失業。」

公司強迫員工連休4個月,不違法嗎?從勞基法來看,雖然沒有明確規定上班天數,但勞工每個月薪資,不可以低於17280,就算是時薪也不可少於95元,休無薪假期間,更不能中斷員工勞健保,反觀巧新科技員工,指控公司每個月只補貼5000元,4個月才2萬元,還要扣掉勞保,被勞工處點出明顯違反勞基法。

雲林勞工處長張耀文:「如果資方強迫勞方要留職停薪,在勞基法精神來講,是不合規定的。」巧新科技員工:「公司區區給我2萬元,叫我留職停薪4個月,這個年對我來說,真的很難過。」

員工認為,公司可能是不願意支付資遣費以及年終獎金,才用這種方式逼他們走路,巧新科技和員工之間的無薪假爭議,還有待勞工處介入溝通。

#無薪假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875

0.0355

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