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府水利處日前接獲民眾陳情,指控南澳南溪的漂漂河業者,擅自改變河道,破壞環境,導致下游居民恐有安全疑慮,縣府介入調查後,發現業者確實未經許可進行開挖,影響河川面積約60平方公尺,依水利法開罰3萬5百元,成為首例。
宜蘭縣政府水利處處長李岳儒:「宜蘭縣政府針對這樣的違規行為,那麼依照相關的法令那也做了開罰。」
縣府日前接獲民眾陳情,經過實地勘察發現,有漂漂河業者未經申請許可,以大型機具開挖改變原本河道流向,儘管業者喊冤,自己沒有亂開挖是為了遊客安全,將部分石頭移開,但縣府水利資源處認為,已經影響面積60平方公尺,違規事實明確依法開罰。
宜蘭縣政府水利處處長李岳儒:「依照他擾動的整個面積大小,經過衛星定位儀的面積測量之後,最後我們依照相關的法令開罰3萬5百塊。」
根據水利法,未經許可變更原有河床形態,50平方公尺以下者罰2萬5千元,每增加10平方公尺再加罰5千5百元。
這回首次開罰業者,也是考量到這裡屬於,原住民保留地,任意開挖河道改變河床,要是遇上颱風溪水暴漲,下游居民會有安全疑慮,再加上遊客來到這裡,不只玩水露營,甚至把河床當成停車場,避免在河川繼續被人為破壞,相關單位出手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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