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醫師分享,有確診者在25天內二度染疫,且症狀更明顯、Ct值更低。針對類似案例,重複感染定義是否會再做調整?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由於這樣的情形比較少見,還是請醫師通報衛生局,相關單位會透過人工方式確認;同時強調,只要經過醫師研判為重複感染,且有通報、系統有紀錄,就會針對隔離期來補助療程藥品。
羅一鈞指出,依目前規定,若是1個月內重複感染,因小於30天,通報時會被系統篩掉,因此必須請醫師通報衛生局,透過人工方式記錄。羅一鈞也說,只要經過醫師研判二度確診,且通報系統有紀錄,無論西藥、中藥,像是口服抗病毒藥物、清冠一號等,都會針對隔離期來補助療程藥品,不會有不補助或核刪的情形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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