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署今年年4月28日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針對所有一次用飲料杯提出管制政策,自7月1日起即將實施,而桃園環保局表示明天(7/1)也會同步針對1992家店家進行全面稽查,違者將進行開罰.
桃園環保局表示,全台受疫情影響,根據調查2020年光廢棄的飲料杯將近達40億個,大量的垃圾導致海洋嚴重污染,其中以一次性塑膠垃圾最為嚴重,因此限用一次用產品已是刻不容緩的課題,更應該從改變消費行為從源頭減量做起,因此針對四大類營業場所約1,992家的連鎖飲料店、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及連鎖超級市場,7月1日起將展開全面稽查,業者應於營業場所明顯處標示「自備飲料杯省5元」字樣,未依規定執行的營業場所,將可依廢棄物清理法最高可處新臺幣6,000元,並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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