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下令禁止台灣石斑魚輸入,導致石斑魚9成外銷通道,農委會漁業署追查,針對11家養殖場進行相關抽驗全數合格,查無違規事證,但其中2艘運搬船涉嫌登載不實,抓到借單混魚,而且已經是累犯,將各重罰15萬元,並送檢調調查。
違規事由上寫下,運搬石斑魚來源之養殖漁民與裝卸清單所載的養殖漁民不符,錘實了養殖戶借單事實,除了公布名單之外,將開罰送檢調調查
農委會漁業署代理署長范美玲:「查明兩艘運搬船裝卸清單申報不實,處最高15萬元罰鍰,涉及違反刑法第214條,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已請檢調單位偵辦。」
違規的是這兩艘,海X以及金XX26號漁船,兩艘運搬船,早在去年,就被抓到違規,其中海X漁船110年就違規3次,挨罰18萬,另一艘漁船也有一次違規挨罰6萬,但兩業者罰不怕,今年再度借牌賣魚,結果被抓包累犯,依照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各重罰15萬
農委會漁業署代理署長范美玲:「漁業署將於兩個月內,邀集權益關係人進行座談,來提升養殖管理還有輔導量能。」
借牌的害群之馬抓到了,但罰款金額不高,最重處3年以下徒刑併科1.5萬,對比一趟活魚搬運出貨,保守估計可賺千萬元,似乎效果有限,如何杜絕借單狀況再發生,勢必要有更強而有力的作為,才能真正保護合法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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