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一名女子22日確診,兩度發燒送醫,但醫院認為她是輕症,都要她返家照護,女子病況惡化,24日上午在家病逝,死亡證明一度只寫死因是心肺衰竭,沒註記確診,讓家屬處理後事疲於奔命,同居男子怒控醫院疏失,基隆市府晚間(4/27)回應,病患是否留院觀察,尊重醫師專業判斷。

死者同居人:「在那邊治療也沒有住院通通沒有,就是看她稍微退燒了拿了藥又回來,衛生局後來派防疫計程車去載的時候,你沒有去評估說已經確診的人,你為什麼還讓她回家呢。」


死者同居人:「他不是開死亡證明書他開死亡通知書,你沒有死亡證明書,你怎麼去火化。」
確診輕症,卻在家病逝,衛生局希望在24小時內火化,死者同居人指控,死亡證明書上只寫死因是「呼吸衰竭」,沒註記確診訊息,無法緊急安排火化,只好再跑一趟醫院,讓後事一波三折。對此基隆市衛生局長回應,病患是否留院觀察,必須由醫師專業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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