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民眾搭公車都擔心動作太慢,車就不停,但如果是身障者要搭公車就更麻煩了,司機必須要下車協助放置斜坡道。新北市有一名胡先生,因為罹患脊髓性肌肉萎縮症,出門都必須靠電動輪椅行動,15號要搭857號公車回家,沒想到卻遭到司機拒載,讓他又得再等半小時;對此三重客運低調沒有多做回應,而新北市交通局則表示,若拒載屬實,可對業者開罰至少9千元。
漸凍人胡庭碩:「司機說,他(身障者)可以搭下一台,結果下一台早就開走了,他也開走,等於說我就沒有車搭了,我看一看時間,我還要等31分鐘。」
事情發生在週三離峰時段,要回家,好不容易等到公車,卻被拒載,讓身障者胡先生好無奈,也透露這不是第一次發生。
857號路線所屬的三重客運低調沒有多做回應,只回覆若有疏失,會要求改進,事實上胡先生不是個案,不少身障者都有被公車拒載的經驗。
生命講師美琪:「連基本出門的人權都沒有的話,也還滿受傷的。」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副秘書長劉于濟:「一到兩個月會有遇到一兩次,就很尷尬,譬如說他(駕駛)會跟我表示說,他受傷了,我自己心理就很掙扎,那我還要投訴他嗎,但是他沒辦法讓我上車,真的覺得無奈。」
遇到拒載要不要檢舉,身障者也是兩難,因為根據公路法規定,駕駛如果被檢舉過站不停或拒載屬實,能開罰9000到9萬元罰金,除了北市交通局表示,會採三案併罰,新北市是一案一罰因此被檢舉一次,至少就是9000元。
漸凍人胡庭碩:「我知道檢舉司機就會讓司機被罰款,可是我的目的不是要懲罰他,我在想我們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更讓司機知道,原來大家的心情是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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