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公務員婚假 經同意可延到疫情結束後1年內請完


發佈時間:2021/07/20 14:22
最後更新時間:2021/07/20 14:22
(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受疫情影響,許多民眾無法利用婚假出國度蜜月。銓敘部表示,公務人員如果無法在期限內將婚假請畢,經機關同意後,婚假可延到COVID-19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後1年內請畢。

根據銓敘部最新公告指出,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規定,「因結婚者,給婚假14日,應自結婚之日前10日起3個月內請畢。但因特殊事由經機關長官核准者,得於1年內請畢。」

 

銓敘部表示,因公務人員在防疫期間,如有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的需要,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4月13日修正發布的「因應COVID-19可能發生之人事問題及因應作為」相關說明辦理。

銓敘部指出,因近期國內疫情升溫,為積極防止疫情傳播,公務人員在防疫期間,因疫情嚴峻導致無法在請假規則所定期限內請畢婚假者,得經機關同意,在疫情結束後1年內請畢。至於起算點「疫情結束」時間是指COVID-19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

銓敘部表示,為保障公務人員請假權益,經服務機關同意延長婚假實施期限後,如果在期限內又調職到其他機關,仍可繼續適用原經同意延長的婚假實施期限,不須另外申請。(中央社)
 
 
→緊抓話題熱點,與你討論全球大小事!點我追蹤【TVBS Twitter
 
→擠出小時間,看看大新奇!全新影音品牌上線囉,一起擠看看


全國三級警戒

#婚假#疫情#公務員#度蜜月#防疫#新冠肺炎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769

0.1124

0.2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