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媽走投無路,只好抱著6個月大的女兒去派出所求助,桃園有位31歲的林小姐,在和男友分手後才發現懷孕,失業的她,沒工作、沒錢,帶著小孩過著有一頓沒一頓的生活,她四處求助卻到處碰壁,最後只好找上警察幫忙,暫時把孩子送到育幼院安置,林小姐說,等她有能力後會把孩子接回家。
桃園武陵派出所員警:「她站在後面,前面她室友幫忙抱著小孩,到派出所來報案,因為養不起。」
31歲的林小姐來到桃園的武陵派出所求助,朋友手上幫忙抱的是她才6個月大的女兒,未婚生子又失業的她,去投靠友人,卻被租屋處的房東嫌小孩太吵,要趕她們出門。桃園武陵派出所副所長潘信凱:「有一個半歲的女嬰需要安置,因為她沒有錢,養不起這個女嬰。」
員警說,林小姐沒錢又快沒地方住,曾經尋求社福機構的協助,但社會處卻說不符合緊急收容程序,不受理;林小姐很無奈,說自己並不想推卸責任,而是她真的沒有能力,向外求助又碰釘子,才會請人民保母幫忙。潘信凱:「這個媽媽表示說,等她找到工作之後,她會再回來把這個小孩帶回去。」
好險有熱心的員警願意幫忙,除了安排收容小女嬰的地方,還給了林小姐2千元,讓她非常感激;根據兒福聯盟統計,全台灣平均每個月,就有38個棄嬰,雖然林小姐不是要放棄孩子,但如果真的沒有能力養小孩,真的得請求協助,以免發生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