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政府紓困已經開始發放,不過有夜市攤商抱怨,看的到吃不到!追根究柢查原因,其實夜市攤位通常是兩方合租,分配時段輪流使用,但登記掛名,得要繳稅的只有一人,承租的攤商平常則是沒有繳稅,因此現在申請補助,是連一分錢都領不到,因此不少人提出方法,希望能用繳納管理費的收據,當作營業證明來申請。
夜市攤商:「家裡的小孩子要養,比如他有勞保、有健保,甚至有保險,或許他有房租,你這通通加起來的話,對一般的家庭來講的話,這很大的負擔。」
這個要繳、那個也要繳,無法開源,節流又能撐多久,好不容易中央推出紓困4.0,卻看的到吃不到。
之所以出現這種狀況,原因出在一個攤位通常都是兩方合租,分時段輪流使用,店主因為有登記掛名,必須要繳稅,所以領補助沒問題,但反觀向店主承租的攤商,則因為沒繳稅,所以一分錢都領不到,除此之外在馬路中間的流動攤販,同樣無法領紓困補助,不少攤商感到無奈,希望標準能放寬。
夜市攤商:「因為我們有繳管理費,用管理費收據的方式,我們舉證,我們是自營商的方式,來去申請。」
有單據就能證明,自己是在這營業的商家,期望能拿到一樣的補助,只是沒有繳稅,就沒有資料可以請領補助,要怎麼做才能符合法規,又不失去紓困的美意,都是考量重點,現在攤商們只希望能疫情早日結束,早日能營業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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