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會區停車場一位難求,消費爭議不斷發生,就有民眾在今年1月中,取消和連鎖停車場的租約,原本以為能收到剩餘款項,但業者卻表示,前面承租的天數,要改為「臨停」費用計算,導致他一毛錢都拿不回,消保官表示,停車場業者的做法,違反定型化契約條款,要求限期改善。
拿出停車場業者,在今年1月發的手機簡訊,表明在2月調高500元的租金,於是曾先生決定退租,結果上個月就繳清的款項,一毛都拿不回。
前租戶曾先生:「月租的費率給你,可是如果你要退租的話,變成你要改算臨停的費率,因為我等於是,車子放在裡面大概幾天了,他就說那一毛錢都沒有退。」
曾先生在1月11日退租停車位,原以為會收到剩餘款項,結果卻被業者告知,如果解約的話,先前乘租天數,要改為「臨停」價格,以這間停車場,半小時15元計算,平日最多120元假日無上限,換算下來,等於沒有剩餘款項,讓他覺得不合理。
曾先生:「我這邊的費用也已經繳了,變成說我已繳的費用不能退之外,我還要再多負擔一筆費用,到新的停車場。」
曾先生提出申訴,雙方經過協商後,消保官當時警告,停車場的做法,違反定型化契約規範,雖然現階段,業者改為可退費,卻變相酌收手續費2000元,金額過高,仍被要求1個月內限期改善,業者說月租費用已經很優惠,也會會盡力改善。
消保官周繼雄:「按定型化契約的規定是酌收,酌收的話你必須要有一個,合理性、相當性以及公平性,他酌收3000元的月租,收2000元的手續費,這顯然是不公平。」
了解各家連鎖停車場的退費規定,台灣聯通可退費,不過會收固定金額手續費,至於嘟嘟房表示,不收手續費,如何退款將依專案處理,至於永固便利停車場,則是依照停車天數,按比例退費。
消保官提醒,民眾如果對,業者訂的遊戲規則,覺得不合理,不用照單全收,可以申訴,維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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