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交往期間,除了感情之外,也得共同面對生活中的大小事。尤其在用錢的部分,究竟由誰出錢,或者是AA制,得看彼此協調的結果。但最近有1名男網友發文,他希望女友一起負擔房貸,但這樣會不會太過分?對此網友熱烈討論且正反兩極,提出各自的看法。
該名男網友在臉書粉絲專頁「靠北女友」發文問到「各位會覺得請女友一起繳房貸會很過分嗎?」雖然只是短短1句話,卻吸引超過500則留言回應,各自發表不同的看法。
有網友直言「很過分啊!憑什麼?房子有她名字嗎?女友就是沒名分的誰知道會不會幫你付然後被踢掉」、「原來找女友是要找人分攤房貸」、「沒能力自己繳就不要買啦」;有人則認為「假如有結婚就可以,但請你房子也有她名字一半,付錢還沒保障,你自己不能繳費嗎?」、「登記共有權才應該一起繳吧!」
不過也有部分網友認為,2個人住在一起,女方的確得適時地分擔一點費用「可以說是房租,不然哪天分手了你們怎麼算?」、「我覺得你可以用收租的方式,一個月收她個3000不過分,我說的是住在一起才能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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