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傳出有房東惡意扣押金!新竹縣一名房客指控,因為家裡有事得提前退租回國,依照合約就到25日,房東也說多留一天就得多收房租,他只好提前清空也把鑰匙交還給房仲,結果對方卻說他沒有收到不算數,甚至還收取4200元的清潔修復費,原來房東光是為了床頭櫃的污漬要求3000元的修復費。
為了床頭櫃,雙方你一言我一語的,因為意見有分歧,房東說要處理的地方,就是這個。
沒有上圈,污漬其實不仔細看,可能會沒發現它在哪。
原來房客是在新竹縣租屋,因為上個月底家裡有事得退租回國,依照合約只能住到10月25號,但房東說如果31號再搬出,就得多付6天的房租,他只好提前搬空,也把鑰匙先點交給房仲,偏偏房東說他沒在合約到期時,拿到鑰匙所以不算數。
而且事後,更被要求付了1200元的清潔費用,以及床頭櫃修復費,一共4200元,讓房客無法接受,因為一開始甚至還說大理石的茶几,沒有光澤得要賠償,床頭櫃也要修復。
律師錢炳村:「如果沒有約定的話,家具是依物資性質來使用授意,就可以了,其他像床頭櫃大理石桌,那個應該是沒有損壞,依照物資性質正常在使用,所以應該是不用賠償房東。」
房客控訴這收費有些不合理,因為在台灣沒有房子,才會租屋,結果退租時,押金卻是被這個扣,那個也扣,他就把自身經驗跟大家分享,點交前真的要仔細檢查房子的每個角落,每個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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