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避免病患感染,很多手術用的醫療材料,是不能重複使用的,還會特地標註在「仿單」上面,但像是用來凝血的,是雙極電,外科手術器械,卻被發現,各醫院的價差可能差到十倍以上,就是因為價格低的,有消毒二次使用的情形,包含臺大醫院、彰化秀傳負責的台南市立醫院都有,可能已經違反醫師法,最高可以開罰50萬。
說得就是雙極電,外科手術器械,主要用於手術中,凝結血液或是軟組織。原價3-4萬,不過透過健保署網站發現,自費價格中,台大醫院只要六千多、台南市立醫院則是3千就有,低價原因在於,重複使用。但是仿單已經提醒,只能用一次
醫改會副執行長朱顯光:「到底能夠用幾次怎麼消毒,甚至學國外能夠有一個通報的機制,如果說重複使用病人有不舒服或感染,政府也要做一些監測。」
甚至有些病患不知情,自己用到二次醫材,雖然台大醫院和秀傳都強調,是為了壓低價格,讓病患都用得起,也做好消毒工作,甚至醫材委員會也同意。但依照醫師法,違反仿單可能,會開罰10-50萬,嚴重者恐怕停業。
不過衛福部給解套,強調如果醫院可以提出,科學證據,這樣做不會造成危害,並且病患都知情,接下來請地方衛生局,清查醫院狀況,也要開會討論,給這些醫材,明確的「重複使用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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