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飼養毛小孩,就應該要負起照顧牠們一輩子的責任!新北市樹林區一名黃姓飼主,因為租約到期搬離,但卻將14隻狗狗留在租屋處未帶走,其中1隻被發現時已死亡,研判是長期饑餓而死亡,至於倖存的13隻狗狗則是被緊急帶回安置,而動保處依法將黃姓飼主函送地檢署偵辦。


房東近日請警方協助驅離黃姓飼主,並更換門鎖,不過租屋處環境凌亂不說,黃姓飼主離開時並未將飼養的犬隻帶走,即便房東多次致電要求,但都未獲得對方回應,因此通知動保處協助安置犬隻。

黃姓飼主未讓寵物施打狂犬病預防注射,已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款,未絕育則是依《動物保護法》處5萬元-25萬元罰鍰,未植入晶片作登記則另處3000-1萬5千元罰鍰。
動保處再次向民眾呼籲,「終養不棄養,給牠一個溫暖的家」,同時譴責無良飼主讓寵物生長在惡劣環境中,是相當不好的示範,養寵物應該要負起照顧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