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的9月28日凌晨,香港發起「佔領中環」運動,這是史上時間最長、規模最大的民主活動,歷經79天才落幕。這起事件在四年後(2018)被提起公訴,今天早上宣布判決結果,「佔中」三位發起人,加上前任、現任議員以及香港中文大學的前學生會會長,總共9個人,分別被依串謀、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等罪名,判定罪名成立,而且最高刑期可達7年。法官在今天下午二時半,開庭聽取求情,一旦發布裁決執行令,九個人最快將在今晚就會被羈押。
支持者熱情簇擁,向「佔領中環」三位發起人致意。
支持者:「公民抗命,無畏無懼!」
支持者高舉著標語,「九子無罪、抗爭有理」,由於被告和旁聽的人數眾多,案件原定在區域法院審理,後來改到西九龍法庭進行。
佔中發起人 戴耀廷:「今天無論結果怎樣,我相信同我一起這裡很多朋友,我們會繼續堅持下去,爭取香港的民主。」
被列為頭三位的被告,就是這三位「佔中」發起人,法官判決,在中環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的罪名成立。
「佔中」發起人戴耀廷(2014.9.28):「在此宣布「佔領中環」正式啟動。」
就是這句話,提前宣布展開「佔領行動」,成了法官認定的關鍵。儘管「公民抗命」是香港認同的概念,但是法官拒絕接受,以此做為刑事控罪的辯護理由。另外五名被告,當年都曾站在廣場搭建的舞台上,對群眾講話。包括前任、現任議員以及前香港中文大學的學生會會長,被指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羅列了兩項罪名,全部成立。而名單上,兩位現任議員,很可能會丟了議員資格。
立法會議員 陳淑莊:「我母親是不懂政治的人,但她從來無質疑我做的事,我覺得這是最重要的支持。」
席地而坐,拿著麥克風喊話,法官據此判決,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兩項煽惑罪。前民主黨議員李永達,在夏慤道呼籲群眾留下來,這段是警方的蒐證帶。因此列為第九名被告,煽惑他人罪名成立。這九人恐怕成為階下囚,被認定的罪名刑度最高可判處七年。
前民主黨議員 李永達:「今天會否頒下判刑我是不知道的,是有機會,如果今日頒下判刑,我們就會被羈押;就算今天不被判刑,都可以羈押我們去荔枝角,所以我有心理準備,今天會到荔枝角過一晚的。」
判決書洋洋灑灑268頁,這是香港有史以來第一次,對集會遊行人士做出有罪裁決。
撐開手中的雨傘,「佔領中環」的活動也被稱為「雨傘運動」。尤其"黃傘"更是民主的象徵。當時試圖透過群眾運動爭取2017年特首選舉,能夠是全民一人一票的真正普選。沒想到街頭運動,遭遇87枚催淚瓦斯強勢鎮壓。
佔中文化界監察暴力成員 何式凝(2014.9):「第一枚的催淚彈,如何改變了我們香港人,對這個世界、對我們的政府、對人民力量的一個經驗。」
佔領中環歷時79天,寫下香港史上時間最長、規模最大的民主活動。
佔中民眾(2014.12.11):「我要真普選,梁振英下台!」
手鉤著手躺在地上,連拖帶扛的把人帶上警車,佔中最後一天的清場行動,從下午開始一直到晚上,三位學聯領袖是整場活動的句點。
佔中學生(2014.12.11):「我要真普選」
這一天,總共有249人被帶進警局,現在,各界憂心他們會不會是下一波被起訴的目標。
大陸外交部發言人 陸慷:「中央政府堅定的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處置非法佔中的主要組織者和策畫者。」
北京高調讚揚香港法院的裁決,恐怕這次判決,只是「佔中事件」秋後算帳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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