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有名楊姓單親媽媽為了替兒子籌措婚房,將價值37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620萬元)的老房子賣掉,打算以後跟兒子一起生活,沒想到只住了4個月,兒子就帶著媳婦離開,3年多都不聞不問,讓她心灰意冷,決定將兒子告上法院。法院判決楊母替兒子支付的370萬元屬於借貸關係,楊母的兒子應該歸還這筆錢。
楊母將房子登記在兒子的名下,兒子結婚後,一家人同住在新房內,沒想到楊母時常和媳婦因日常生活差異,導致有嫌隙,雙方的關係愈來愈差,僅4個月後,兒子跟媳婦就搬離了住處,還封鎖楊母。
接著3年多的時間,母子倆再也沒有來往,楊母甚至從未接到過兒子的電話,不管有什麼事情,都只請親戚幫忙傳話,讓她心灰意冷,決定將兒子告上法院,要求歸還購買房子的錢,讓她能夠用來養老。
楊母兒子則主張,這些購買房子的錢是媽媽所贈與的,因此拒絕歸還。案件經過訴訟,法官認為父母資助子女購房,並非法定義務,如果父母全力為兒女買房,孩子卻不履行贍養義務,對父母顯然有失公平,法官認為該母替兒子支付的370萬元屬於借貸關係,楊母的兒子應該歸還這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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