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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被逼回訊息!OL討13萬加班費 公司辯「個人義務」遭打臉

編輯 易軍堯 報導
發佈時間:2023/04/12 10:51
最後更新時間:2023/04/12 10:51
下班、休假期間要不要回主管訊息對不少上班族來說是個難解的煩惱。(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下班、休假期間要不要回主管訊息對不少上班族來說是個難解的煩惱。(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下班到底有沒有回訊息的必要?北京一名女子在某科技公司任職期間,被主管要求無論何時都必須「立即回覆」公司的相關訊息,長期下來可以說是積怨已久;而當她後來被告知「連續曠職3天」遭到開除後,氣的將前東家一狀告上法院,並針對過去這段時間假日回覆訊息的時間索賠加班費。

李女針對被強迫值班的事由向公司索要加班費。(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綜合陸媒報導,當事人李女在某科技公司擔任產品運營,被要求在公務需求下,無論是下班時間、休息日或是法定假日都必須立即回覆公司訊息。而在2020年李女被以「連續曠職3天」為由開除後,一怒之下決定就過去被公司要求回覆訊息的時長,索要了500個小時的加班費薪資。

法院判定公司須賠償13萬新台幣的加班費。(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面對李女的提告,公司表示李女身為部門負責人,回覆客戶訊息應該是情理之內的事,也因此李女一審遭判敗訴。不過隨著案件上訴,二審法官發現李女休假期間的工作內容並非只有「簡單回覆訊息」,而是公司有明確列出所謂的假期值班表,認定已經構成加班要訴,因此判定科技公司需賠償李女3萬人民幣(約13萬3000新台幣)的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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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訊息#加班#科技公司#大陸#加班費#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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