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陸方要求境外演藝經紀人在境內執業須通過認證考試,且具有「良好政治素質」,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今天說,既然來大陸發展,為什麼不遵守大陸的法律。
中國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上午舉行例行記者會,馬曉光在回答台灣媒體提問時,作上述表示。
馬曉光說,大陸「依法治國」,依照專業執業資格上崗(就職)就業也是海峽兩岸通行規定,無論在哪裡都不允許無證上崗,這是確保行業規範的基本前提。
他表示,中國大陸演出經紀人資格認定自2006年開始實施,在大陸從業的台籍民眾可自願報考,與大陸人員享受同等待遇。這項政策體現了「我們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機遇的真誠意願」。
馬曉光聲稱,新修訂的「演出經紀人員管理辦法」目的在於加強經紀人員隊伍的建設和管理,規範演出經紀行為。職業資格認定考試的大門依然向台灣民眾敞開,歡迎符合報考條件的台灣民眾參加演出經紀人資格認定考試。
他又說,「我不能理解的是,既然來大陸發展為什麼不遵守大陸的法律?」如果「民進黨當局」要以此為藉口「搞政治操弄,去刁難這些來大陸發展的台灣同胞,那責任完全在他們」。(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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