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反壟斷再出招,市場監管總局今天發布「禁止網路不正當競爭行為規定」草案對外徵求意見。研議規範企業不得以演算法等技術手段,實施「二選一」等壟斷措施,破壞市場競爭。
中國近來大力打擊企業壟斷,阿里巴巴、騰訊等巨頭都難逃監管部門的重拳,阿里巴巴今年4月間更吞下了人民幣182.28億元(約新台幣790億元)的天價罰單。
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上午發布「禁止網路不正當競爭行為規定」草案,並展開為期1個月對外徵求意見。這份草案顯示,監管部門將要求企業經營者不能以任何技術手段,實施「二選一」行為。
根據這份草案,企業經營者(平台業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例如限流、遮蔽或下架,影響其他經營者(在平台上架的經營者)的交易機會,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路產品或者服務的正常運行,擾亂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此外,企業經營者也不得利用資料、演算法等技術手段,收集、分析交易方式與內容,藉此提供不同的交易資訊,侵害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
草案並稱,上述行為都是實施「二選一」行為,破壞服務的正常運行,擾亂市場公平交易秩序。
根據草案,判斷企業經營者行為是否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的權利,考量的因素包含:讓網路產品或者服務無法正常使用、下載;讓成本不合理增加;讓服務的用戶流量明顯且不合理減少;導致消費者體驗不合理下降或者其他利益遭受不合理損失等。
草案指出,若平台經營者違反這項規定,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須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調查,且不得偽造、銷毀涉案及相關資料、不得拒絕與阻礙調查。若情節嚴重或造成重大影響,在接受市場監管部門行政處罰後,須藉由網路向社會公開承諾整改書。
據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告,這份草案的意見徵集將持續至9月15日為止。(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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