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最大的用意無非就是要吸引更多人前來消費,但如果所販售的商品可能有礙健康,那麼就會被有關單位要求加註使用警語,就像酒類廣告須有「飲酒過量害人害己、未滿18歲禁止飲酒」警語一樣 ; 而另一項“毒物”香菸則因危害健康更甚直接被封殺,禁止以廣告型態刊登。
然而,近年來因著氣候變遷及空污問題嚴重,竟也使酒類「警語標注」的概念被運用道汽車廣告上。法國政府已立定政策要求汽車製造商在其廣告中必須宣傳步行、騎自行車或乘坐公車。自2022年 3 月1日起,新車廣告必須顯示幾個規定的綠色標語之一,無論是在印刷品、螢光幕還是廣播上。

廣告公司將提供三種信息供選擇:“ pour les trajets court, privilégiez la Marche ou le vélo ”(“如果您是短途旅行,請步行或騎自行車”)、“ pensez à covoiturer ”(“記得使用共享汽車服務”)和“ au quotidien, prenez les transports en common ”(使用公共交通工具進行日常出行”)。而各類廣告也都需要附註 “# SeDéplacerMoinsPolluer(減少移動污染)標籤,否則將被處以每天最高50,000 歐元(約合台幣150萬元)罰款。

《TVBS》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