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報酬談不攏 ,Google被法國罰史上最高罰鍰5億歐元。(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法國市場競爭監管當局今天因谷歌沒有展現與媒體針對新聞內容著作鄰接權談判的誠意,而向其開出5億歐元(約新台幣166億元)的史上最高罰鍰。谷歌表示,對裁決相當失望。
法國競爭管理局(Autorité de la Concurrence)今天賞了美國網路搜尋巨擘谷歌(Google)一個大耳光,開出5億歐元罰單,原因是谷歌沒有「誠意」和媒體公司針對著作鄰接權進行談判,也就是因使用編輯內容而應該支付的報酬。
法國市場競爭當局主管戴席瓦(Isabelle deSilva)向記者表示,這是法國向未遵守其裁決所開出的史上最大罰單。
在網站公布的裁決內容中,競爭管理局要求谷歌給予媒體機構「目前使用其有版權內容的相應報酬」,否則恐得額外支付每日90萬歐元損害賠償。
谷歌發言人透過聲明向法新社(AFP)表示,公司對裁決「感到失望」。谷歌寫道:「我們在整個談判過程中都表現出誠意。這份罰單與我們付出的努力,以及平台上新聞內容使用的現況都不相符。裁決主要是針對2020年5月到9月間的談判;之後,我們都一直持續努力與發行商及新聞機構尋求共識。」
2020年4月,谷歌被競爭管理局要求與媒體及法新社等通訊社展開為期3個月的談判。然而媒體機構同年9月向當局申訴,指出谷歌不遵守當局的裁決。
此外,戴席瓦指出,谷歌無理由地限縮談判空間,例如拒絕納入被媒體引用的通訊社內容,或將非政治或綜合資訊媒體排除於討論之外。
競爭管理局指責谷歌不願透露「透明評估應付報酬所需的資訊」。谷歌只提供直接廣告收益資訊,卻不願提供所有與內容使用相關的營收,包括間接廣告收入。(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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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7/13 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