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及土地開發貪汙案,遭桃園地檢署調查,六天之內三度開戰羈押庭,上次遲到,這次在兩名律師陪同下,提早16分鐘就抵達法院,只是他表情嚴肅,檢辯交鋒長達4小時,最後裁定羈押禁見,主要原因,是鄭文燦首次開庭前,將答辯的方向內容,傳Line給秘書,因此被認定有串證之虞。
記者vs.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第三次羈押庭,有要認罪嗎?」
下車後表情嚴肅,全程不發一語走進桃園地院,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第三次來開羈押庭。
記者vs.前桃園市長鄭文燦:「請這麼多大咖律師,是不是擔心被檢方掌握關鍵證據。」
對比上次開羈押帶了3大律師,這次只有2名律師陪同,原訂下午兩點的羈押庭,鄭文燦這次早早從家裡出發,下午1點44分就抵達法院,上次遲到2分鐘,這次提早16分鐘。
兩名檢察官右邊是肅貪組檢察官陳嘉義,以及第二次羈押庭才加入的呂象吾主任檢察官,經驗豐富曾辦過桃園市前經發局長朱松偉貪瀆案,以及敏盛醫院器官詐健保案。
而這次負責審理的法官涂偉俊,司法官訓練所第52期結業,也曾承審國民法庭案件是知名的人權法官,台大法律研究所畢業,當兵前就取得律師、法官資格,被分發到桃園地方法院服務。
記者李潔:「鄭文燦三度來到桃園地院開庭,在一整個下午4個多小時檢辯攻防,最後法官還是當庭裁定羈押禁見。」
由於鄭文燦二度交保,保金提高到1200萬,檢方再度抗告成功,高院發回,這次的羈押理由是鄭文燦在7月5日應訊前,當天上午用LINE通訊軟體傳訊息給他的施姓秘書,有串證之虞,法官也認為鄭文燦政商關係廣闊,似乎也暗示不可忽略的實質影響力,才會在4個小時的庭訊後裁定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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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7/11 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