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公布符合「金金併」資格名單。(圖/TVBS)
金管會今(6)日公布2023年符合「金金併」資格的名單,此名單中,有7家金控及8家銀行入列。
「金金併」是指金控公司與銀行進行非合意併購(敵意併購),根據金管會的規定,此政策不適用於公股行庫。
本次名單上的金控包括富邦金控、中信金控、國泰金控、台新金控、元大金控、永豐金控及開發金控。而新光金、玉山金、國票金等3家民營金控並未列入今年的「金金併」適用名單中。
適用於「金金併」政策的銀行方面,包含台北富邦銀行、中國信託銀行、國泰世華銀行、台新銀行、元大銀行、永豐銀行、玉山銀行及上海銀行。
金管會在2018年即開始放寬敵意併購的門檻,將原先首次投資持股比率的要求從25%降至10%,並提供資本計提的優惠,以鼓勵金控與銀行之間的合併。除此之外,金管會規定欲發動「金金併」的金控或銀行必須同時滿足「資本充實」、「經營能力佳」、「具國際布局發展能力」及「企業社會責任良好」等4大門檻,且需要獲得金管會審查同意。
金管會說明,因「資本充實」須視個案申請時設算的資本適足率及雙重槓桿比率等相關指標,數字變動性高,本次「金金併」名單的篩選,是在排除資本充足條件後,以其他3項門檻進行。
金管會進一步強調,進行金融機構間的整併行動,應符合業務發展的需要,同時需要符合市場機制、法令規定與大眾利益,屬於金融機構自主的商業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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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12/06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