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男友強押上車。(圖/TVBS)
醋勁大發,竟當街把女友強押上車!新北市一名黃姓女子先前因發生車禍受傷住院,前夫好意到醫院探視,沒想到竟引來現任盧姓男友不滿、暗自吃醋,這個月1日黃姓女子又請盧姓男友載她去永和找朋友時,對方又因不耐久候生氣,竟直接在大街上將黃姓女子強拉上車。由於爭執音量較大引起附近居民關注,以為是「擄人案」趕緊報警,警方獲報後於當晚就將情侶倆通知到案,雖黃姓女子不願提告,但員警仍依法將盧姓男友送辦。
這個月1日晚間9點多,38歲黃姓女子在40歲盧姓男友的陪同下前往永和成功路二段附近找朋友拿東西,當時黃姓女子和朋友聊得正開心,盧姓男友在車上卻越等越不耐煩,眼看兩人沒有要結束的打算,竟直接衝下車,強行將黃姓女子拉上副駕駛座後開車離開。起初她的朋友還傻在原地,但事後並未多想也離開現場,不過三人的拉扯衝突早就引起附近居民關注,以為黃姓女子遭擄走、限制行動,擔心會出人命緊急報警。
更多新聞:向黑道前男友討440萬反挨告 北檢偵結李妍瑾獲不起訴
轄區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隨即調閱路口周邊監視器,鎖定黃姓女子情侶檔以及朋友兩輛車,先是將朋友通知到案說明,確認和此事件無關後,於同日深夜11點多也將情侶倆通知到案。初步盧姓男友表示,因先前黃姓女子出車禍前夫來探視就讓他不太開心,如今又因為對方找朋友聊天才會瞬間打翻醋罈子,想要把她帶離現場遭拒,索性將人強拉上車,並無其他攻擊行為。
更多新聞:喝茫開車肇事還想跑 男見警躲酒測竟跑超商買酒辯「口渴」
針對這部分,黃姓女子表示不需提告,但因盧姓男友涉犯《刑法》強制罪屬實,依法將他移送地檢署偵辦,另就違反《社維法》第87條第1款「加暴行於人」部分,也依法裁罰。
《TVBS》提醒您:
◎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
更新時間:2024/01/03 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