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婦遭撞死家屬有冤 親友監院陳情 警:依法處置

記者 簡育琦 報導

2023/10/24 13:09
家屬遠從雲林北上陳情。(圖/TVBS)

「彈劾失職警察!」監察院外24日上午出現一對父子舉牌抗議,他們遠從雲林北上,哭訴家人遭遇死亡車禍,警察卻不蒐證,片面相信肇事者說詞,認為司法無法還他們公道,只好到監察院陳情,由於臨時北上太倉促,前一晚還睡在台北車站,醒來後立刻抱一大袋資料到監察院。
 
這起車禍發生在7月14號傍晚5點多,死者是一名60歲婦人,當時騎腳踏車,從食品加工廠下班要回家,卻遭到後方一名19歲騎士撞上,人噴飛撞到水溝,頭部重創當場死亡。家屬控訴從監視器畫面來看,騎士騎在路肩,不時壓著白線飆車,車速至少120公里,肇事者卻說自己是在車道內撞擊,而警方和車禍事故鑑定會都採信他的說法。

 

 
為了還原真相,家屬花了一個月時間,挨家挨戶調監視器,還找到當時的目擊證人,但鑑定委員不看監視器,也質疑目擊證人的說詞不準。家屬要求員警仔細調查,最後被轟出警局,他們指控警方不積極,向督察室檢舉都無效,更無法接受的是肇事者的態度,目擊證人表示當場聽見騎士說「我經常撞人」,在調解會上甚至雙手一攤說沒錢賠,案發後看不出無悔意。
 
死者今年11月就要退休,平常休假喜歡和先生出去郊遊,兒子原以為父母能白頭偕老,退休後環島旅遊,現在已經是無法實現的願望。死者丈夫感嘆,結婚40年,每天晚上都會跟老伴聊天,現在變他獨自一人,少了說話的對象,不甘一條寶貴性命就這樣沒了,即使身心俱疲,還是抱著一絲希望到監察院,希望他們的心聲能被聽見。對此雲林斗六分局回應,目擊者部分依規定完成警詢筆錄,警方於事故現場就刮地痕繪製現場圖並蒐證相關證據,因撞擊現場未有影像畫面,致警方無法推測撞擊點位置。全案警方皆依A1交通事故處理流程處理,經蒐集相關跡證及調閱監視畫面後,依法移請雲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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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10/24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