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母子遭撞倒地骨折 駕駛嗆「不怕報警」:我在鄉公所上班

記者 陳佳彤 / 攝影 高志宏 報導

2023/09/25 18:22
白車倒車造成後方機車倒地。(圖/TVBS)

花蓮一名楊姓婦人本月21日騎車載著兒子要去上學時,遭一輛白色轎車倒車撞上後,母子2人重摔倒地被機車壓住,造成男童手部骨折。婦人表示轎車駕駛態度相當惡劣,竟然聲稱去報警沒差,自己就在鄉公所上班,還說他後面又沒長眼睛怎麼會看到,對於撞傷男童絲毫沒有虧欠悔意。

 

花蓮一名楊姓婦人在臉書社團「花蓮人」發文控訴,她在花蓮吉安鄉公所內停車場騎車載著國小六年級的兒子要去上學時,前方一輛白色轎車疑似沒注意,突然倒車撞上後方母子2人,機車往右側倒地後重壓在他們身上,造成男童右手骨折,婦人身上多處擦挫傷。

婦人指出,轎車駕駛下車後態度相當惡劣,口氣不小地說「小姐我看妳是被嚇到自己跌倒的吧!」,還表示車子看起來沒有什麼損失,就各自離去就好,婦人氣得說要報警,駕駛竟然還囂張地說去報警沒關係,反正自己就在鄉公所上班。


當員警到現場詢問駕駛為何倒車沒看後方路況時,駕駛則直呼「我後面又沒長眼睛怎麼看得到!」,事發後3天過去了仍沒有主動與婦人聯繫。
 


此外,婦人表示警方態度消極,在報案製作筆錄時,她稱,警方跟她說鄉公所內非一般道路,只能依照非一般道路事故處理,但男童受傷涉及《刑法》過失傷害罪可以向駕駛提告,警方卻還建議婦人主動找對方和解,甚至質問她是不是自己跌倒的,但明明監視器畫面清楚拍下車禍現場,員警卻說監視器角度模糊看不清楚。


對此,吉安分局受訪表示,儘管車禍是發生在非一般道路,但此事故處理還是依照一般的程序進行,並表示當下也有告知婦人有6個月的告訴期。婦人今(25)日決定向駕駛提告,吉安鄉長游淑貞得知車禍消息後,表示會主動關心被害人,並協助轉介調解委員會調解,強調一定會秉公處理,釐清肇責協助求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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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25 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