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部分路口採用科技執法。(圖/TVBS)
昨(1)日開始全國交通大執法,4大重點項目分別為「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等,據統計資料顯示,台北市大執法首日取締813件,而新北市也有412件,雙北市共計122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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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警方特別點出轄內執法熱點,包含板橋區館前西路與南門街口、中山與三民路口、中山與民權路口;中和區景平路與景安路口;永和區永和路二段與中興街口;三重區中正北路與重陽路口;新莊區中正路與新泰路等地,除了員警現場攔停舉發並即時教育導正違規人觀念外,易肇事路口也有設置科技執法設備,其中6處可自動偵測不停讓行人違規,採用AI人工智慧進行影像分析,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為取締認定基準,全天候防制危害行人用路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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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警方早在今年2月便展開「行人路權大執法」,經統計112年1至4月車輛不停讓行人違規已舉發9706件,行人違規舉發8401件,相較於去年同期取締分別增加5610及2499件,執法強度將持續增加。昨日起配合警政署規劃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案100件、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案7件、人行道違規停車案150件、道路障礙案155件,5月1日共取締41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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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台北市警方指出,今年3月31日交通部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罰鍰金額一律按法定最高額新臺幣3600 元處罰,另立法院今年4月14日三讀通過條例修正案,將該條文罰鍰金額調整為「上限6000元」, 預計今年第3季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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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北市警方統計,執行「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共取締813件,分別為取締車輛不停讓行人129件、取締人行道違停計596件、道路障礙計54件、取締非號誌化路口未停車再開計34件。北市警強調「執法只是手段,安全才是目的」,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路口或轉彎時,應減速慢行、停讓行人,以強化行人路權及民眾守法觀念,降低事故發生,確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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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5/02 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