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北市一名29歲的許姓男子,搭乘捷運捷運淡水信義線往象山方向時,見2名女乘客在車廂內,竟「凍抹條」趁A女毫無防備的時候,朝對方胸部摸了一把,隨後下車到月台,又直接將B女撲倒猛抓胸。轄區大安警方獲報後第一時間趕抵現場,但許男已經逃離,員警後續在周邊巡邏,3小時內於通安街與臨江街口將人查緝到案,許男也因此被依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性騷擾罪判刑2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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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許姓男子於2022年7月20日晚間8時57分許,搭乘捷運淡水信義線往象山方向行駛的捷運,在列車行經台北市大安區大安森林公園捷運站與大安捷運站之間,在車廂內趁著A女不及防備之際,徒手觸摸A女胸部,以此方式性騷擾得逞。而7分鐘後,許男在信義安和捷運站見到B女又失控,將人壓制在地,不顧對方反抗,徒手抓胸,導致B女胸口有多處抓傷,以此強暴方式猥褻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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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掌握許姓男子相關特徵,立即通報警網並派員追查,隨即在隔日凌晨1時許,眼尖於大安區通安街與臨江街口發現許男徒步經過,趕緊上前盤查,並將人帶返所詢問,他也坦承犯行,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許男明顯欠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觀念,在2名女子心理留下難以磨滅陰影,而迄未賠償A女或取得諒解,B女則疑因不想再見到許男同意和解,審酌許男因另起性侵案被羈押前無業等情狀,依性騷擾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強制猥褻判刑8月,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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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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