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民宅火警,昨消防破門,發現2歲「黑戶寶寶」單獨在家。(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中市東區富榮街一棟公寓昨(10)日發生火警,消防隊破門進屋發現,爐火未關,只有一名2歲男童獨留家中,且嚎啕大哭,經查,男童未報戶口,是個「黑戶寶寶」,由65歲顏男與一名越南籍移工所生,顏男稱短暫出門,獨留孩子在家,坦承疏失,社會局認定違反《兒少法》,要求顏男接受親職教育,並設法協助男童取得合法身分。
據了解,顏男是豬肉攤商,多年前與被通報失聯的越南籍女移工在市場認識,二人交往,女疑工產下一子後失聯,由顏男子獨自扶養兒子2年多,但都沒有到戶政機關報戶口,或辦理認領程序,男童淪為「黑戶寶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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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9時許,顏男出門,留2歲兒子單獨在家,廚房爐火未關,鄰居聞到燒焦味趕緊報警,消防獲報到場破門進入,發現是瓦斯爐上有一燒焦的鐵鍋,冒出陣陣濃煙,除將爐火關閉,也在臥房內發現2歲男童,男童見消防員,嚇得嚎啕大哭。
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侯淑茹表示,社會局昨日接到通報後立刻派員訪視,顏男坦承疏忽,因孩子在睡覺,就把孩子放在家裡,才短暫出門。侯淑茹說,孩子同住者除了爸爸、還有一名成年哥哥共同照顧,爸爸也有一名女友,有時也會來幫忙照顧,家人對男童有照顧意願,孩子沒有危險性,評估暫不需安置。
侯淑茹表示,經評估,男童身體發展,照顧狀況,以及家裡的環境都是沒有問題的,但孩子語言表達比較差,可能是刺激不足,爸爸也沒有想到獨自把幼童留在家中5、10分鐘,仍有高度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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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淑茹指出,讓未滿6歲幼童獨處,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六歲以下兒童獨處」規定,要求顏男須上親職教育輔導課程,顏男坦承疏忽,願意配合。由於男童沒有戶籍,社會局也將通知移民署,協助男童辦理親子鑑定、認領程序,並取得戶籍,好讓男童在生活照顧、就學方面可以有一定身分,提供後續正常教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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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8/11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