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旅館浴室門割傷手縫4針 女客求償四萬多

記者 林佑璇 黃筱淇 / 攝影 趙立 報導

2021/02/04 19:27

高雄一名小姐,去年入住一間精品旅館,泡澡前沖洗按摩浴缸跟淋浴間,她說浴室玻璃門突然破裂,碎片割傷右手肘,送醫縫合四針,醫師診斷證明建議休養三天,林小姐經營餐飲業,製作冰品都自己來,傷口癒合整整十天才能工作,她向業者求償四萬多,但旅館投保的保險公司,依診斷證明願賠償一萬元,首次調解破局。

 

手肘濺血皮開肉綻,緊急就醫消毒縫合才止血,受傷的是邱小姐,去年九月在旅館被浴室玻璃門割傷,縫了四針,半年了,右手肘上的疤痕清晰可見。

當事人邱小姐:「割到當下的時候是不會痛,但是一直到玻璃掉到我的腳下的時候,我才看到說喔怎麼有傷口。」

記者黃筱淇:「當事人就是在房間裡面使用淋浴設備,沒想到突然淋浴間的門破裂了,割傷她的手。」
 

去年9月月,邱小姐入住高雄一間精品旅館,泡澡前先沖洗浴缸跟淋浴間,玻璃門卻突然碎裂,割傷她右手,撕裂傷縫合四針,醫師在診斷證明書上寫,需修養3天,而邱小姐經營餐飲業,做冰淇淋,切水果樣樣自己來,手縫了好幾針,她不能碰水,拆線加上等傷口癒合,她整整十天不能工作,得請工讀生加班,但醫藥費和工作收入損失,業者只願賠償1萬元,當事人求償四萬多,賠償金談不攏,第一次調解會破局。


當事人邱小姐:「那這幾天的營業損失,他們的請求一萬元來講,對我來說會有點落差。」

精品旅館客服經理謝先生:「工作的認知是使用不當啦,薪資所得那些都沒有依據,那保險公司也用客觀的立場去算,我們再申請調解啊,讓她提出她工作損失的證明出來啊。」


業者說使用的是安全玻璃門,破裂割傷顧客,第一時間協助就醫,保險公司也是依對方,提供的醫師證明作為賠償依據,並非態度消極。

高市三民區公所調解委員會主席謝美利:「診斷證書看是不是能夠增加休養的時間到10天,那這樣子保險公司它比較有一個依據。」

調解委員建議,當事人可請醫師,重新開立診斷證明,將休養天數拉長,或旅館業者包個紅包,負擔一些精神賠償費,雙方盡可能達成共識,否則進到訴訟階段,浪費的是更多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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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2/04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