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大平板追劇是很多人的興趣,但是高雄有一位阿伯邊騎車邊把平板放在前面,甚至把平板直接固定在機車的龍頭上面,讓旁邊的民眾看了覺得超危險,全被記錄下來,只是像這樣把平板放在架子上,沒有手持,到底算不算違法?引起不少人討論。
可以看到這位阿伯,你看他騎在路上,機車車頭上面竟然自製了一個平板座,上面就擺了一台平板播影片,大平板擋在眼前,幾乎擋住前方半個視線了,實在是好危險啊!難道都不害怕出事嗎?
民眾vs.記者:「有看過人家架這麼大的在前面嗎?很危險啦,應該是會引起車禍吧!」
原來這位阿伯就是在高雄鼓山區的南屏路與裕誠路附近騎車被路人拍到,只是如果是看手機就算了,他看的竟然是平板,這樣的情況到底該不該罰?如果不罰有合理嗎?
民眾vs.記者:「危險,你覺得這樣會不會被開罰,會阿!如果是這樣(不罰)你會覺得,不是很好,這樣的規定沒有說很完善,一定的啊!」
根據道路交通處罰管理條例,不管是機車還是汽車,車輛行駛在道路上都不能以手持的方式使用手機或平板,或是講電話,違反規定,機車騎士將被罰1000元、汽車駕駛將會被罰3000元,但是有些民眾會把手機架在手機架上導航,甚至像這位阿伯一樣,自製一個平板架,把平板放在上面,其實不算違法。
鼓山分局交通組長顧盛立:「機車車頭架設平板,雖然未有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但這種行為會造成視野不集中,易生車禍,建議還是不要有這種行為。」
這樣危險的行徑,只能靠員警用勸導的方式,無法可管,如果發生意外,也只能以「駕駛沒有注意車前情況」來追究,期望未來能透過修法,來真正落實道路交通安全。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2024史上最熱一年◢
更新時間:2020/10/23 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