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路權!若撞上救護車 多得扛肇事主因

記者 洪彩綸 李建瑩 / 攝影 賴重榮 廖文漢 報導

2019/03/03 19:34

台中市119救護車為了讓用路人更清楚"執勤中救護車"的位置,已經明令,救護車要闖燈號時,一定要先停車,讓來車注意到,才通過!以前類似意外情況,主要肇責都是落在「撞救護車」的駕駛或騎士身上,但通常救護車也得負擔3到4成的次要責任,不過這一次救護車停車再開,已經有去注意前方路況,騎士得負擔的肇事責任比例,恐怕會更高!

 

記者洪彩綸:「從另外一個角度的監視器來看當時救護車他就在這個路口準備左轉雖然他有優先路權卻有七輛的汽機車沒有禮讓。」

救護車準備闖燈號左轉,排除第一輛汽車可能來不及停,從機車開始算起,接著有連續五輛汽車沒停,下來禮讓救護車,等到終於有車停了旁邊機車也減速,但柯姓騎士卻仍快速往前。


瞬間撞上救護車,而這輛救護車,右側車尾被撞凹,當時他幾乎已經通過路口,怎麼會這樣。
 


好險騎士戴的是全罩安全帽保住頭部沒有重大外傷,
但全罩安全帽會影響騎士聽到救護車聲嗎?答案當然是不會。

記者vs.騎士:「你聽的到救護車的聲音嗎?可以,都聽得很清楚,對。」

剛滿18歲的柯姓男子還在念高中,媽媽在台北工作,平常他和親戚同住,騎的機車則是明顯改裝過!


車友vs.記者:它沒有隔板啊,它這個應該是直通管吧,直通管會比較大聲,對啊。」

車友認為,改裝過的機車,排氣管聲音,應該也不至於影響他禮讓救護車。警方認為車速過快還是主因,但是否開罰未禮讓救護車?

沙鹿交通分隊長曾明欽:「未禮讓的話,是處以3600元罰鍰,可是這個是要有故意行為,這個騎士應該是『沒有故意』未禮讓救護車。」
 


既然不罰,那肇事責任誰扛?以往類似情況,撞上執勤中救護車的多半都會被判「未禮讓救護車」而肇事,是主要肇責,救護車也不是免責,多半被判「應注意而未注意」得扛次要責任,負擔3到4成的賠償。但這次,救護車已經停車鳴笛再開,很明顯有注意前方路況,恐怕這次柯姓騎士得負擔的肇責比例會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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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3/03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