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自9歲就在育幼院長大,母親對她很差且父親事後也不聞不問,讓她感到心寒。(示意圖/shutterestock達志影像)
父母照顧孩子長大是天經地義,而孩子也是爸媽的心頭肉。不過有一名網友在Dcard發文表示自己9歲因家庭經濟差而被社會局送去育幼院,小時候母親也時常對她動手動腳,甚至讓她時常餓肚子沒飯吃,而父親則是與母親離婚,事後完全不聞不聞。長大後,母親竟回頭向她要生活費,並威脅若不給就要提告,讓原PO相當心寒,不少網友建議原PO可以申請「免除扶養義務」,讓自己輕鬆脫身。
原PO因小時候家庭經濟拮据,因此被社會局送到育幼院安置。原PO提到自己的母親有嚴重躁鬱症且時不時就會對她拳打腳踢,甚至不去工作、沉迷網路讓她沒飯吃。而父親則是早早與母親離婚,但後續不聞不問,甚至直接消失。長大後自己脫離育幼院開始獨力賺錢,沒想到母親透過社會局找到她,更變本加厲要她給孝親費,若不給就提告,讓原PO感到心寒、並呼籲「沒錢真的不要生小孩,因為小孩真的會過得生不如死。」
有網友回應「我跟妳打賭,你媽會說是因為她把妳生的漂亮,才能當模特兒工作 所以是妳欠她的。」原PO對此也回應母親真的說過類似的話。也有不少人給原PO實質建議「快找律師商談一下對策,照時間看,她問你索孝親費,計算起來你有相當大機會只能減半而不能全免。」
也有人推薦自身有相同經驗,可聲請免除扶養義務。並表示「雖然我跟法院聲請免除通過,但聲請通過前已經產生的費用還是要繳,只能免除以後的。結論是越早聲請越好、最好是在出事前就辦好。」、「趁現在社工紀錄還調得到的時候,趕緊去找當初被緊急安置的證據!有時候時間太久有可能會有缺漏!」也有網友說「怎麼跟黑暗榮耀裡女主角的媽媽一樣不要臉」、「有這種父母倒不如當真正的孤兒」、「自己活得精彩比較重要」,認為原PO將自己過好比較重要,父母怎麼對她反而並不需要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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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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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7/13 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