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留房「姊弟共有」 她想進去住被收租⋯拒繳結局超後悔

編輯 楊惟甯 報導

2023/07/09 18:25
媽媽過世前留了一間房子給姐弟倆。(示意圖/shutterestock達志影像)

即便是感情再親密的手足,往往談到錢,都有可能一夕打壞感情。一名女網友透露,媽媽在過世前留了一間房子給她和弟弟共同持有,然而原本的租客不再續租,她想搬進去住,卻被弟弟討要租金,兩人因此鬧得不愉快。豈料,當爸爸得知姐弟倆因錢撕破臉後,竟決定將房子出售,讓她相當後悔,覺得自己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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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網友在「買房知識家 A你的Q」發文,表示媽媽過世後,將舊家留給她和弟弟,姊弟倆也說好將房屋房出租、每月收租金,直到前一任房客不再續租,她便打算自己搬進去住。未料弟弟得知後,也要求她必須付租金,讓她相當不滿,「我弟已經買房,我還沒。住在自己的家付什麼租金?」姐弟倆因此撕破臉。


然而當爸爸得知兩人因錢鬧不愉快後相當氣憤,撂下狠話:「要住不住,不是你們倆說好就定了」,最後更將兩人共同持有的房子賣掉,不讓姊弟倆再為錢爭執。為此,她則感到相當後悔,「我應該就搬進去住就對了!管他什麼租金勒」、「後來我才發現,我應該用生命守護這間房才對,因為這間房對我來說是一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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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露出後,在網路掀起兩派論戰,一派人認為房子是兩人共同擁有,弟弟憑甚麼收房租?另一派人則認為本來就是使用者付費,「房子是妳跟弟弟共同持有,妳要住,付一半租金給弟弟,沒毛病」、「共同持有當然要付弟弟租金啊,畢竟弟弟有一半權利」、「說好聽是自己的老家不用付租金,但直接影響弟弟的使用權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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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有人納悶,房子既然是兩姊弟共同持有,怎麼可能在沒經過原PO同意的情況下賣掉?對此,就有內行網友提到,可能是爸爸和弟弟都是持有人之一。而根據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當共有人當中有過半數的人同意,且其總持分也超過一半時,就可以合法將房產、土地賣給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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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7/09 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