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鱈魚回家吃了腹瀉!恐買到「油魚」 消基會:2招判別真偽

記者 王馨儀 報導

2023/07/05 10:56
販售業者立牌品名為「格陵蘭鱈魚」實際上檢驗不符合。(圖/消基會提供)

有民眾買了「鱈魚」回家吃,結果沒想到吃完發生腹瀉排油的狀況。消基會指出,其實這是因為消費者購買的不是真的「鱈魚」,是一種品名被冠上「鱈」字,實名為「蛇鯖」(俗稱「油魚」)的魚類。消基會也實際在市場以及量販店和電商採樣4件鱈魚樣品,當中就發現有兩件鱈魚魚種鑑別跟標示不符合,比例相當高,恐違反《食安法》,消基會也教民眾辨別方式。


消基會指出,鱈魚一般是指大西洋鱈、太平洋鱈、格陵蘭鱈、阿拉斯加鱈等「鱈魚目」,但市場走一圈,很多「比目魚」標示為「扁鱈」,讓消費者誤以為是鱈魚;還有少數宣稱是「圓鱈」的魚種,其實就是售價便宜很多的「油魚」。而消基會實際在新北市及臺中市傳統市場、量販店及網路電商,購買品名為「鱈魚」的樣品4件,結果發現其中一件,業者標示牌名為「格陵蘭鱈魚」但實際進行鱈屬魚類之定性檢驗結果為陰性,表示與品名「不符合」;另一件商家口述是「鱈魚」,實際上同樣也與標示和宣稱不符合,恐有違反《食安法》第28條標示不實之虞。

 

除了鱈魚容易魚目混珠外,消基會也發現,多利魚(或稱魴魚)與巴沙魚(或稱鯰魚)也有相同的問題,尤其是切片狀態的商品,無法由外觀判斷,巴沙魚經常被混充為多利魚販售,其實兩者為不同魚種,價格有落差、口感也不相同。而實際採樣兩件巴沙魚樣品,都是從電商購得,也發現電商平台刊登商品說明,同時混用「多利魚、巴沙魚、鯰魚及魴魚」,實際收到商品發現其實標示是鯰魚即巴沙魚,而非多利魚,恐違法《食安法》第28條規定所指「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


消基會建議,一般來說,俗稱「油魚」的油其實是蠟,部分消費者食用後會腹痛不適,近年發現被混充為鱈魚販售,實屬違法行為,消費者選購時可以用魚紋判斷區分是鱈魚或油魚,從魚皮來做判斷,油魚的魚皮為灰色,會有白色凸起的紋路;另外,油魚的魚肉顏色呈現黃白色。

 

而多利魚的外觀為較接近橢圓型,而且魚體上有明顯藍黑色圓斑;巴沙魚外形較修長,切片後外形為長扁狀,建議消費者選購時可用外觀做判斷,若外形較扁長,應該是巴沙魚。不過巴沙魚多以冷凍切片形式販售,消費者若發現冷凍切片包裝的「多利魚」,產地為越南,那可能是巴沙魚而非多利魚。消基會表示,這次調查發現,實體店面及包裝的商品,品名多符合法規,但網路電商及傳統市場的品名標示及品名宣稱有較多不符合法規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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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7/05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