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老大近來風波不斷。(圖/TVBS資料畫面)
網紅廖老大(廖志賢)過往歧視孕婦發言被挖出,台中市勞工局也證實他去(2021)年遭懷孕女員工投訴,私下緊急和解,他則在昨(10)日晚間直播喊冤,直呼被員工背叛:「下次麥假好人了啦!」然而其中卻提到面試時曾請新進女員工填寫「是否懷孕、計畫懷孕」事項。對此,有律師直言此舉已經違法,可處以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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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毛律師在臉書粉專,形容廖老大是「《勞基法》的活教材」,廖老大在直播裡面嗆聲,認為懷孕員工請假造成公司負擔,如果復職一定讓她去做最差的工作,甚至認為自己被背叛,明明員工面試時說沒有懷孕計畫,後來卻懷孕,資遣員工還被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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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巴毛律師解析:「光是在員工面試的時候詢問是否有懷孕計畫,就已經違法了。」根據《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5款,雇主招募或雇用員工時,「不得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除非是去應徵放射師之類會對胎兒有影響的工作,不然是否懷孕、有懷孕計畫,都屬於跟就業無關的隱私資料,雇主都不能在面試時詢問。
針對廖老大因員工懷孕而資遣員工,巴毛律師也點出這違反了《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第1項,「雇主對受雇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一樣可處30萬到150萬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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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廖老大說若員工因懷孕請假,回來以後要把對方調離原本職務去當清潔工,甚至揚言要將45K薪水砍成25K,更嗆聲勞工局「職務調動是老闆的權力」。對此,巴毛律師則說:「當然是違法的!」員工來公司上班的內容,是在雙方應聘時就說好,也就是勞雇之間成立了僱傭契約,若要變動須雙方同意,《勞基法》第10條之1也規定了調職5原則,廖老大所言完全不符合任何一條。
「廖老大在直播裡面說自己是被員工背叛(說沒有懷孕計劃但懷孕),沒想到反而自曝其短,自爆在面試階段就已經違法!」巴毛律師直言,廖老大短短的直播,觸犯一堆勞資相關法律,「我去查詢琦玉集團發現還有其他違反勞資相關法律的紀錄」,截圖內容包括觸犯《勞基法》第22條第2項「未依法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工資」,及《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5條第2項「雇主未依規定覈實申報調整勞工退休金條繳工資」等。
最後,巴毛律師表示,館長久病成良醫,現在「誹謗罪」不但沒有念成「毀謗罪」,連構成要件都講得清楚:「希望廖老大被裁罰之後,也能痛定思痛,可以跟律師合作好好審視一下公司裡面的勞資關係跟規定,到底還有多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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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2/09/11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