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爆發店面出租爭議!吳小姐控訴,她與股東租下一樓店面經營PUB生意,沒想到,房東不僅不讓她及客人把機車停在騎樓,甚至還把騎樓分租出去,有時一租就租了三個攤位,完全把她們的店面全堵住,看不到門面,害得客人誤以為店不開了,不過,房東說,房客只租一樓店面,沒有承租騎樓,當然無權過問自己的處置,雙方起爭執,誰也不讓誰。
騎樓下,右側有攤販擺攤賣關東煮,桌椅就擺在左手邊,因為另外一攤這一天沒營業,仔細瞧,你有看到裡頭藏了一間pub嗎?租下店面的pub業者說,房東把騎樓租給攤販做生意,多則三攤,把自己的門面擋住了,嚴重影響權益。
房客吳小姐:「租三攤或四攤,把我們全部的門面擋住了,客人經過也是以為我們店沒有開了。」
房東李小姐:「她們並沒有承租騎樓,本來她們也是說可以啊,後來是因為她們有其他的股東不想要(這樣)。」
房客還怒控,客人及自己的機車停在騎樓,也曾被房東拿膠帶包膜,真的很誇張!
房客吳小姐:「透明的膠帶,寬的那一種,把我的龍頭跟我的車體全部黏在一起,就是我完全沒有辦法騎車。」
房東李小姐:「我們要整理,她們就停滿車,整理一下騎樓,所以請不要車停那邊。」
騎樓邊,貼出告示,說非經屋主同意,請勿停車,一旁還貼了廣告,店面、騎樓及廣告牆都要出租,經營pub的房客說,最扯的,是明明已經簽下續租三年的新合約,房東居然還在租屋網公開要把一樓租出去。
房客吳小姐:「出租網上面有我們店的出租廣告,大家都以為我們要盤了不做了,是不是做不下去了,生意是不是不好?」
房東李小姐:「譬如說她三月跟我又續約了,她四月的時候留line的訊息不租了。」
房仲業者蔣貹賢:「分租的話,那變成說造成在通行還有在交通上一個阻礙的話,基本上這個租約是可以主張無效的。」
雙方為了騎樓的使用鬧得不愉快,房仲業者說,騎樓本來就不能阻礙公眾通行,房東把它分租出去做生意,已經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害得攤販因此被開罰的話,房東恐怕難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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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4/25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