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女房東,向電信業者提告侵權,控訴對方沒經過屋主同意,就把電纜線固定在2樓外牆,導致房客提前退租,造成金錢損失;高等法院事後請房客作證,說明當時因為電線問題,不想續租,而電信業者也坦承,確實沒有經過屋主同意就施工,法官最後判電信業者敗訴,賠償房東77萬元確定。

台北市新生南就有一名簡姓女房東,對電信業者提出民事訴訟,控訴對方在3樓架設機房後,沒經過她的同意,竟然就把電纜線固定在2樓外牆,導致房客提前解租約,認為電信業者,要負擔租金損失作為賠償。

判決指出,簡姓女房東2015年底,以每個月3萬5000塊錢,租給林姓房客,偏偏房客入住3個月後就退租,電信公司回應,確實架設機房,但不是基地台,也沒有發射器材,拒絕賠償租金,但案件訴訟到高等法院,法官認為,業者沒經過房東同意,導致房東權益受損,判業者敗訴,賠償房東77萬元確定。

律師林曜辰:「建議不要亂拆,因為這個管線畢竟是屬於電信業者的產權,如果故意去拆除他有可能會造成電信設備的損壞,那這個部分就是一個故意毀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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