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有村民因違規辦酒席遭罰款。(示意圖,與本文無關/TVBS資料畫面)
四川省廣元市旺蒼縣嘉川鎮燈塔七社一名村民以「父親去世3週年」名義,違規舉辦酒席,遭與會者舉報,被罰款人民幣1000元(約新台幣4409元)。對此,當地村幹部也證實,
根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1月23日,有人展示的一份轉帳單據顯示,轉帳金額為1000元(約新台幣4409元),收款人為四川省廣元市旺蒼縣嘉川鎮燈塔村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交易時間為23日上午11點左右,轉帳用途標示為「燈塔七社郭某違規辦酒教育費1000元」。
大陸某村民違規舉辦酒席,被罰「教育費」。(圖/翻攝自微博)
(約新台幣44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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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當地村幹部說明,村裡的規定是,若有人辦酒席,就需要添禮金。該名被罰的村民郭某在過去4年內已經以各種理由辦了3次酒席,包括婚宴、喪宴和生日宴,此次又再度辦酒席引發眾怒。因此,有村民投訴到村委會,指郭某辦酒辦得過多,他們已經負擔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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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2021年12月1日,旺蒼縣嘉川鎮人民政府印發了《嘉川鎮規範農村自辦宴席實施方案》的通知,目的是為了有效整治「巧立名目、亂辦、濫辦宴席」不正之風,進一步遏制「人情消費」,引導全鎮人民群眾樹立婚喪嫁娶文明新風,形成崇尚勤儉節約、反對奢侈浪費的良好社會風氣。
村幹部表示,收取的「教育費」將會轉入村集體的賬戶,並進行公示,用於當地農村的經濟建設,例如打掃衛生、修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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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1/28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