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被控恐嚇攻擊校園,今天就恐怖威脅罪認罪,法官判處最低4個月刑期,並同意由聯邦機關接管本案,辯護律師希望孫安佐6月底前能遣返回台。
孫安佐案下午在賓州德拉瓦郡中級民刑法院舉行審前會議,除了孫安佐出庭,3月底赴美探視的孫鵬、狄鶯也再度露面,到法庭旁聽。孫鵬向法官表示,非常想念孫安佐,只希望孫安佐早日返家。
孫安佐被控恐怖威脅後,美國警方4月初從他的寄宿家庭起出手槍、十字弓和超過1600發子彈,檢方隨後加控孫安佐持有犯罪工具並意圖犯案。
經控辯雙方協商,孫安佐今天就恐怖威脅罪認罪,檢方則撤銷持有犯罪工具意圖犯案罪名。法官認為,孫安佐持有武器能造成傷害,至少應服刑4個月,但他同意由聯邦機關接管本案,立即啟動遣返程序,因此孫安佐不必在賓州監獄服完刑期。
孫安佐辯護律師凱勒(Robert Keller)表示,上述結果「很合理」,但聯邦機關仍可能對孫安佐以非美國公民身分持有武器提出指控,希望能在6月底前完成後續處理,讓孫安佐遣返回台。(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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