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母親受辱殺人案 于歡無期徒刑改判5年


發佈時間:2017/06/23 11:52
最後更新時間:2017/06/23 11:52

中國大陸喧騰一時的山東青年于歡因為母親受辱憤而殺人案,今天二審宣判認定于歡防衛過當,且因母親受辱,應當從輕處罰,從一審的無期徒刑改判有期徒刑5年。

綜合陸媒報導,這起案件發生在去年4月。山東源大工貿負責人蘇銀霞及其子、22歲的于歡,因無法償還高利貸,被11名討債人限制人身自由,並受到侮辱。

 

蘇銀霞遭受的對待,包括各種辱罵、打巴掌,甚至討債人還當著于歡的面脫下褲子,用生殖器在蘇銀霞的臉上磨蹭。當時雖有路人報警,但員警來了以後僅表示「要帳可以,但是不能動手」,隨即離去。

于歡在憤怒之下,刺傷4名討債人,其中1人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今年2月17日,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于歡無期徒刑,引發廣大民眾不滿。
 

包括多名法學學者在內,輿論普遍認為于歡應屬「防衛過當」卻遭重判,法官判刑應有人倫考量。當時由這起案件新聞引發的網路留言達數百萬則。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5月27日二審開庭,並在今天公開宣判。據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審判長宣布,于歡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

判決書指出,于歡的行為是防衛過當,且被害方以惡劣手段侮辱于歡的母親,對于歡依法應當減輕處罰。至於于歡的犯罪行為帶給討債人的損失,也當依法賠償。 (中央社)

圖片來源/香港文匯網

◤2024史上最熱一年◢

👉地球發高燒台灣未來冬季恐歸零?

👉半顆高麗菜破百,極端天氣惹禍

👉這4電器吃光荷包!教你省電祕訣



#中國#于歡#母親#受辱#殺人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918

0.0439

0.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