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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台辦稱舊金山和約「無國際法效力」:無權處置台灣主權

編輯 王沛曈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10 15:22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10 15:22
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 (圖/翻攝自微博@國台辦發布)
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 (圖/翻攝自微博@國台辦發布)

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今(10日)針對我國外交部關於「中華民國台灣跟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相關言論回應,稱《舊金山和約》為一紙「非法且無效」的條約,未具任何國際法效力。

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先前援引《舊金山和約》(Treaty of Peace with Japan)表示,戰後日本已放棄所有許可,因此「沒有立場認定台灣法律地位」,此言論引發兩岸針鋒相對。

 

日前我國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司長李憲章受訪時稱,二戰後《舊金山和約》已取代《波茨坦公告》跟《開羅宣言》,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來沒有一天管理或統治過台灣,這是一個歷史事實,而台灣推行民主化更確立兩岸對等存在、互不隸屬現狀。

國台辦發言人稱舊金山和約不具國際法效力

今日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在例行記者會上稱《舊金山和約》非法且無效,是二戰之後美國糾集極少數國家對日單獨媾和炮製的產物,違反1942年《聯合國家宣言》關於「各簽字國政府不得單獨同敵國停戰或媾和」的規定,同時違反《維也納條約法公約》關於「條約非經第三國同意,不得為該國創設義務或權利」的規定。

無權處置台灣主權歸屬等任何涉及中國作為非締約國的主權權利和領土,是非法無效的,不具有任何國際法效力。中國政府從一開始就鄭重聲明決不承認的嚴正立場。

 
陳斌華還提到,「《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在內的一系列國際法文件,都明確無誤地確認了中國對台灣的主權。」稱台灣當局憑一紙無效合約翻炒兩岸互不隸屬的陳詞濫調,「企圖混淆視聽、誤導輿論,挑戰國際社會公認的一個中國原則,完全無視事實,只會自取其辱。」 

《舊金山和約》又稱《對日和約》,為二次大戰後多數同盟國與日本所簽訂的和平條約,當中第二條聲明為日本承認朝鮮獨立,並放棄臺灣、澎湖等地的所有權、所有權利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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