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每日新聞》報導,大阪府警日前以涉嫌殺人未遂逮捕一名60多歲女性嫌犯,但女嫌待在看守所時,警方卻以「胸罩有可能會被用來作為輕生的工具」為由,原則上禁止嫌犯穿戴胸罩,連在調查期間,女嫌也被迫以上半身完全沒穿內衣的狀況接受男性檢察官的審訊,律師批評警方此舉讓女性感到羞恥、侵害憲法人格權。對此大阪警回應稱,警方的說明不足,未來將改善。
報導指出,根據被告律師表示,這名60多歲女子於今年1月與丈夫發生口角,涉嫌拿利器刺傷丈夫,被依殺人未遂罪嫌逮捕,後來被以傷害罪起訴。女嫌待在大阪府豐中署警方的看守所時,不被允許穿胸罩,她的律師向警方提出希望讓女子穿附有內衣胸墊的背心,但也遭到拒絕,僅表示可以重複多穿幾件衣服。
女嫌因此被迫在上半身完全沒穿內衣的情況下接受男性檢察官審訊,律師與她見面時,女嫌的表情看似已經放棄,她表示:「沒辦法。(警方)是想讓我感到羞恥吧。」
大阪府警對此表示,附有內衣胸墊的背心因為肩膀處的布料呈現細長狀,有可能會被用來作為輕生的手段,因此原則上不允許被羈押的嫌犯使用。同樣地,一般的女性胸罩也不能使用,但如果是附有內衣胸墊的T恤衣物,因為風險較低所以可以穿。
後來女嫌終於能穿上附有內衣胸墊的T恤,但過程中有11天上半身沒穿內衣,律師批評警方不讓女性穿著內衣、使其感到羞恥,此舉侵害《憲法》保障的人格權。大阪警方則表示,沒有向當事人確實說明可以穿戴的內衣類型,承認說明方式不足,未來將提出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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