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向來以嚴刑峻法聞名於全球,不過該國政府今(10)日證實,將廢除「強制性死刑」,改採其他懲罰代替死刑判決。未來將修改法律,把包括毒品犯罪、謀殺在內,可判處死刑的罪行,改為由其他刑罰代替。
旺朱乃迪指出,政府將修改相關法律,未來總檢察長辦公室、總理府法律事務部和其他相關部門也將進一步研究,包括毒品犯罪在內可判處死刑罪名的替代刑罰。據悉,大馬國內目前可被處以死刑的罪行包含謀殺、販毒、恐怖主義、綁架和持有槍械。
此前,大馬政府內閣在8日的內閣會議上,也提交了一份關於強制死刑替代刑罰研究的報告,並表示內閣已同意,政府應就11項強制性死刑罪行、一項《危險毒品法案》第 39B 條規定的罪行和22項可判處死刑但可酌情決定罪行的替代刑罰,進行進一步研究。
事實上,馬來西亞自2018年就宣布暫停執行死刑,但法院仍可以對被定罪的犯徒判處強制死刑。人權觀察組織亞洲區副主任羅伯遜(Phil Robertson)也對馬來西亞政府此舉表示讚許,稱該國公開宣布廢除強制死刑是向前邁出的重要一步,不過他也指出,有鑒於馬來西亞在人權方面的承諾很少兌現,外界需要看到大馬通過實際的立法修正案,來實踐這項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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